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

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

一、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

1、人去楼空是三无公司在经济交往中惯用的骗术。这些人往往以签订数额巨大的购销合同取得对方的欢心,尔后以少量预付款骗取大宗货物,或以少量货物骗取巨额资金,最后就人去楼空逃之夭夭。

2、搞文字游戏,伺机混水摸鱼,蒙到一个算一个。比如在合同中技术标准苛刻,以算命先生的语言成其条款,暗设陷阱,以骗取合同保证金、技术转让费等,倾销伪劣原材料,牟取暴利。

3、瞒天过海,是这些人的主要骗术。骗者以某单位承包人、业务员等合法身份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待货物到手后,则以低价倾销出去,收入自然归自己,尔后改换面孔溜之大吉,损坏合同双方的利益。

4、假戏真做,玩空头支票。履行经济合同时,以支票付款提货,有意交付不符合要求的支票,利用银行支票承付的时间差骗取货物。这也是一种很常见的诈骗行为,以至现在相当多的企业规定收到支票3天后方可发送货物,以防空头支票的假戏真做。

5、在竞争的市场面前设置陷阱早已屡见不鲜。其主要手段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对产品的验收、咨询和运输环节挖空心思设置圈套,以少充多、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二、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合同形式;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5、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6、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7、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三、合同的形式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结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

·附条件的合同条件未成就的法律效力生效了吗?
      附条件的合同条件未成无法律效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二、附条件合同所附条件的特点1、所附条件是由双...


·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买卖合同是日常民商事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类经济合同,也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经济合同。那么您知道产生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因都有哪些吗?只有先找到了具体的原因,那么当事人才能有针对性的进行解决。 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


·铁路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铁路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近几年,随着我国铁路运输高端技术的成功开发和推广应用,火车这种传统的运输方式现在又焕发出新的活力,快速、便捷、安全、舒适,这些特点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高铁或动车的出行方式,同时,这种方式也成为货物运输的一个好选择,那么,铁路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 ...


·签订合同怎样约定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怎样约定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条款可由合同当事人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


·合同审查三原则具体是什么
      合同审查三原则都有哪些1、合法有效原则。合同一定要合法,这是合同的关键和核心。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想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否则,将因为违法而达不到交易之目的。合同在审查中应当注意,除了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所属部门规章外,还存在大量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


·履行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履行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履行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合同履行期届满没有实际履行怎么样办
      合同履行期届满没有实际履行怎么样办 1.本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同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债权人自始不能有效履行合同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此外,如果违约方的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等犯罪,违约方还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 因债务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在事实上或...


·合同的实际履行与适当履行有什么区别
      合同的实际履行与适当履行有什么区别 一、合同的实际履行与适当履行有什么区别? 实际履行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或者提供服务,至于交付的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是否适当,则无力顾及。适当履行既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交付标的物或提供服务,也要求这些交付标的物、提供服务符合法律和合同...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一、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依上述分析,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合同法》第185条及186条第1款的规定,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


·采用书面合同的有哪些?
      采用书面合同的有哪些? 1、收养合同 《收养法》 第十五条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不同有哪些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不同有哪些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交货人交付的储藏物,存货人支付储藏费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2、保管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也存在无偿合同的情况...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