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还会坐牢吗?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还会坐牢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不一定会坐牢,只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最后有期徒刑的处罚是可以不用继续的。缓刑,《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法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二、执行缓刑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需要符合下列条件:1、罪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处所说刑期和刑种,是指宣告刑,而非法定刑。此外,管制和处以附加刑的犯罪人不适用缓刑。因为这两种刑本身都比较轻,而且都不剥夺人身自由,因此不需要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并非所有满足条件1的犯罪人都可以适用缓刑。法官需要根据犯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来综合判断。具体来说,判断标准包括犯罪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或者犯罪人在犯罪后积极退赃,尽量减小犯罪造成的损害,遵守监管法规,坦白交待罪行,积极检举揭发其他犯罪等等。3、必须不是累犯如果犯罪人是累犯,那么就绝对禁止适用缓刑。因为累犯说明罪犯的主观恶性较大,其人身危险性严重,难以改造。三、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本身就是一种不是必须要执行原来刑事处罚的一种替代性质的刑罚,根据《刑法》,只要通过了缓刑考验期,那么最后刑期满了之后,由缓刑的执行机关宣布刑罚结束。若是考验期内,又实施了违法行为,那么此时缓刑结束,执行有期徒刑处罚。


·强奸罪多久后会影响到取证?
      强奸罪多久后会影响到取证拖得越久越不好取证。如果是现场报警,那么可以申请公安的刑警大队来提取证物和精斑,三角裤,毛发,皮肤,手卸等。如果是一个月,或者是一年,诉讼时效是2年。现场是否有视频截屏,截屏是有时间标志的,有当时的双方的录音在法院受理的时候也是可以成为证据的。当时还有谁在...


·死缓限制减刑要坐多久?
      一、死缓限制减刑要坐多久?死缓限制减刑二十年,这是最低要求,犯罪分子被判死缓后,如果缓刑期间内表现良好,可以得到减刑机会,应当是先减为无期徒刑,之后还可以进一步减刑。当然,对于死缓减刑,必须严格操作,防止减刑过度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


·刑事诉讼没有律师,该怎么指定辩护
      相信您都知道,在刑事案件中有专业的律师提供辩护的话,那么对被告人来讲肯定是很有利的。而要是刑事诉讼没有律师进行辩护的话,此时法院一般是会进行指定辩护的。那么此时该怎样来指定辩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刑事诉讼没有律师,该怎么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


·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的是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


·执行死刑现场是否允许民众参观
      执行死刑现场是否允许民众参观?死刑执行现场不能进行参观死刑可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对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


·法院能否定检察院刑事的抗诉吗?
      一、法院能否定检察院刑事的抗诉吗?法院是可以否定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


·犯罪嫌疑人举报同案犯算立功吗?
      犯罪嫌疑人举报同案犯算立功吗? 一、犯罪嫌疑人举报同案犯算立功吗? 犯罪嫌疑人举报同案犯不一定算立功,具体的情形如下: 1、检举揭发同案犯所犯的与本人为同一犯罪行为的,不构成立功。 2、检举揭发同案犯另犯罪行的,可以认定为立功。 3、犯罪分子在供述了与同案犯共同实施的犯...


·寻衅滋事罪轻伤怎么判刑
      寻衅滋事罪轻伤怎么判刑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要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


·犯罪嫌疑人犯了诈骗罪是否会被判死刑?
      一、犯罪嫌疑人犯了诈骗罪是否会被判死刑? 犯罪嫌疑人犯了诈骗罪是不会被判处死刑的。诈骗罪一般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符合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的,以上的各项处罚加重10%处理。 二、重处情形...


·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怎样处罚盗窃犯罪
      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修改,如今对于这种犯罪,法律规定的最高处罚为无期徒刑。而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导致各地区关于盗窃犯罪的具体量刑有所差异。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根据盗窃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


·刑事判决书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 一、刑事判决书格式 (1)标题和编号。标题分两行写明“×××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标题右下方写明编号,包括年度、法院简称、文书类别和...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