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涉外婚姻管辖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涉外婚姻管辖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随着社会离婚率的提高,婚姻生活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相信很多朋友对于国内婚姻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有一定了解的,但是涉外婚姻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涉外婚姻离婚诉讼
涉外婚姻的处理方式与非涉外婚姻是有一定的差异。每个国家之间的风俗、人文、教育等方面的差异,也是导致各国对婚姻的规定存在不同。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1、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原则: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以上内容便是对于涉外婚姻管辖的法律规定这个问题的回答,相信在看完这篇文章后对此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相关的问题,而您又不知如何正确的去解决,请您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希望我们的回答能让您更清楚、全面的了解此类问题并对您有所帮助。


·哪些情形婚姻无效?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


·一、如果向法院申请离婚要钱吗?
      一、如果向法院申请离婚要钱吗? 需要,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定的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愿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国务院...


·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资料呢
      抚养权一直是离婚夫妻最为关注的问题,谁都希望子女能跟自己生活,但是法院只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来考虑谁能得到抚养权。虽说抚养权会判给经济好的一方,但抚养权也不是不可以变更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就可以变更抚养权。那么大家知道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材料吗?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一、需要...


·缓刑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很多案件的赔偿都是从法院的错判开始的,相关法律人员以自己的私利在自己的案件作乱作假,还有因为证据的不明确,对该无罪人员宣判了有期徒刑。那么,这样就导致了法院应该对当事人起承担相对应的责任赔偿。法院对于错判的赔偿分为一下两大类:一类是因为法院宣判的结果对当事人直接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


·司法机关审查起诉通知家属吗?
      司法机关审查起诉通知家属吗?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无需通知家属;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就可以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


·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了孩子户口怎么迁?
      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了孩子户口怎么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办?请看以下几点: (一)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 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


·吸毒起诉离婚财产分割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提出离婚的原因很多,其中有一种就是因为一方吸毒,导致另一方无法忍受提出离婚。由于这类情形比较少见,您对于吸毒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了解的也不多。但是不管怎么样,离婚坚持的原则是公平公正,起诉离婚更是一样,下面我们就具体说说吸毒引起的离婚该怎么处理。 ...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当真爱消逝,曾经相爱的双方选择离婚的方式来结束一段已破裂感情,分割财产则成为必然。怎样应对一方转移财产?婚姻律师专家就此提出有关意见,愿双方当事人理智处理离婚问题。 1、法律保护弱者,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


·新婚姻法离婚2个孩子抚养权归属
      新婚姻法离婚2个孩子抚养权归属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两周岁以下...


·上海抚养费判决的数额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如果夫妻双方决定离婚,会有较多的处理事项,如财产怎么分配等等,但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孩子的抚养权分配以及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孩子的抚养费标准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但实践中许多夫妻离婚时会因为抚养费的问题闹上法院,那上海抚养费判决的数额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


·增加子女抚养费协议怎么写?
      夫妻双方在办离婚手续的时候,会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子女抚养费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约定。这个抚养费金额不是不成不变的,如果后期因为上学、看病等因素导致抚养子女成本上升,双方可以协商增加子女抚养费。那么,那么如何写增加子女抚养费协议?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和您做个介绍。 增加子...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