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绑架后故意伤害致死怎么定罪

绑架和故意伤害本身都是严重的犯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当这两者出现在同一起案件中时又将如何处理呢,也就是绑架后故意伤害致死怎么定罪的问题。接下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请您继续往下阅读。

一、绑架后故意伤害致死怎么定罪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的,
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
二、绑架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
三、绑架罪的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制或者对被害人进行
伤害、殴打等人身攻击手段。“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或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如利
用药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昏迷状态等。这三种犯罪手段的共同特征,是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境地,将被害人非法绑架离开其住所或者所在
地,并置于行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动自由的行为。法律只要求行为人具有绑架他人其中一种手段就构成本罪。从上面可以看出,对于绑架后故意伤害致死的情况,加害人将会被判处死刑并没处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俗话说杀人偿命,绑架后故意伤人致人死亡的行为也不可避免。以上是关于“绑架后故意伤人致死怎么定罪”的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您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问题,不妨来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


·开设赌场罪的无罪辩护应掌握哪些原则
      开设赌场罪的无罪辩护应掌握哪些原则1、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如果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那么就...


·诈骗罪从轻情节有哪些
      诈骗罪您肯定都知道是什么,现在诈骗案件也是发生的比较多的一类犯罪案件,我国对诈骗也一直是严厉打击的。可是,诈骗罪从轻情节又有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关于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


·诈骗罪减刑标准是怎样的,如何对诈骗罪减刑?
      诈骗罪一旦成立,在监狱服刑过程中,希望通过积极表现达到减刑目的的人占了大多数。那么诈骗罪怎样可以减刑呢?具体的减刑标准是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诈骗罪如何能够减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


·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适用缓刑。1、数罪并罚的(指故意犯罪)。一人犯数罪,一般犯罪人的犯罪主观恶性较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经济犯罪司法解释曾明确规定对经济犯罪的被告人数罪并罚时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七条...


·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 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司法渎职型犯罪。该罪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达到一定的立案标准,否则的话就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到话,究竟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 根据我国《刑法...


·行贿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行贿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


·经济犯罪追诉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经济犯罪追诉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经济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逐渐增多,尤其是经济犯罪,成为了一个很主要的问题。这些犯罪者主要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从而获取非法的钱财。那么经济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经济犯罪...


·最新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新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 数额达到两千元的,应予以立案追诉,有特殊情况的,如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等,数额达到一千元的即可以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故意伤害犯罪类型是什么?
      故意伤害犯罪类型是什么?故意伤害他人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故意伤害他人一旦造成严重的后果,就会构成犯罪,会被判处刑罚。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强奸罪加重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强奸罪加重量刑的情形有哪些?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或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