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父母长期精神家暴怎么办?

父母长期精神家暴怎么办?父母长期精神家暴,可以报警或者起诉到法院判决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二、家暴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三十六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家暴的罪名,对于家暴的行为,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造成了子女精神问题的,或者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的,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判决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重婚罪如何认定,怎样认定重婚犯罪?
      重婚主要表现为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结婚或同居的行为,这不仅是违反社会道德,而且还是一种犯罪行为,可是关于重婚罪是如何认定的,也许很多人会好奇。下面,我们将为你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重婚是否都构成犯罪 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是剥削阶级腐化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上...


·争夺孩子抚养权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争夺孩子抚养权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


·焦作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为多少
      关于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但是法院在判决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上,会有一个参考依据,会要求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以此为标准向孩子支付必须的抚养费。如果您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有争议的话,可以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焦作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为多少? ...


·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的确定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的确定是怎么样的? 一、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的确定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


·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与之前父母之命名媒妁之言不同,现在自由恋爱比较流行,大部分人都是自由恋爱之后结婚,即拥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但是包办婚姻和买办婚姻现在仍然是存在的。想来听过这两个词的人比较多。那么,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便由我们为您一一道来。 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者(包括...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应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另外法律中也规定了,当事人之间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此时尚不能生效。那一般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应有哪些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


·什么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什么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


·我国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我国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哪些两种离婚的途径:(一).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二).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


·环境污染一直都是我们国家非常重视的,特别是近几年来,我们可以
      环境污染一直都是我们国家非常重视的,特别是近几年来,我们可以看得出国家对环境污染这一块抓的非常的严实,很多污染的工厂都倒闭了,对于环境污染责任险这方面,相信您不是很熟悉,那么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作用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用 一是推动政府职...


·离婚孩子归属权能更改吗
      能改。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第十六条,一...


·批捕后会给家属通知吗?
      一、批捕后会给家属通知吗?会的,公安机关是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批捕就是批准逮捕,就是刑事拘留快到期之前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自侦部门向检察机关侦监部门提请改变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司法程序,批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时公安机关要开具逮捕证,逮捕证有四联,一联公安存档,一联交检察院办...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