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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去哪投诉?

未签劳动合同去哪投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交社保吗按照相关规定来看,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交社保的,具体原因如下: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缴纳社保是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处稽核科的工作。其各自主管不同,所以有可能出现某些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却又社保。后遗症是离职转移档案时档案资料不全,会被新单位(如果转到灵活就业那就是社保的灵活就业管理处)退回。三、不签订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承担以下三种责任:1、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满一年的当日起不再支付二倍工资;3、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双方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以外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当然,有法定情形的话,可以立即辞职走人,并不是所有情况都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即:(一)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


·评判土建工程质量的标准有哪些
      评判土建工程质量的标准有哪些? 土建工程是人类社会一项重要的工程学科,涵盖范围涉及到整个社会人员的安全保障、通信保障,各行各业。土建工程对于整个社会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都是相当重要的。那么评判土建工程质量的标准以及国家对于这方面的重视程度又是如何的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介绍一下。 ...


·公务员工伤认定眼病的认定流程是什么?
      无论是从事什么工作的社会工作者,无论从事的工作是什么性质,都会遇到工作中意外受伤的可能性,这时就要进行公务员工伤认定,了解公务员公伤认定的流程就显得十分必要。以下以公务员工伤认定眼病的流程为例,经行详细的流程简介。 (一)受理机构:用人单位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行政部门; ...


·有工作岗位上突发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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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离职上个月工资发吗
      依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旷工的方式离职后,上个月的工资是需要支付的,用人单位要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未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


·一个员工可以和两家公司签劳动合同吗?
      一个员工可以和两家公司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而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女性三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单位不能因劳动合同期满、裁员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但不代表女职工在三期内可以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果是严重违纪,单位可以解除。请结合《劳动合同法》39、40、41、42条综合理解,尤其是42条的第一...


·根据法律规定新员工入职所需资料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每一个劳动者都需要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取收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般新的员工入职是需要办理入职手续的。这个时候是肯定需要一些材料,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新员工入职所需资料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员工入职新公司都需要做哪些资料? 1、员工...


·工伤期间工资扣社保吗?
      工伤期间工资扣社保吗?工伤期间工资要扣社保,工伤期间的社保按正常上班缴纳。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回资标准支付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具体而言,其包括这样几层含义:第一,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第二,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 ...


·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时一种行政行为,对于没有进行认定的,不得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若受伤者以公司不承担责任为由上诉,人民法院也是不会受理的。若是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限定期限内提出复议,那么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一、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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