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包含什么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包含什么(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通过缓刑考察,达到执行刑罚的效果。(二)从技术层面上比较缓刑和管制的适用或者设定适用的期限大致相同,当然缓刑还有比较长的考验期;缓刑和管制的都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执行,管制是不予关押、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同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遵守的规定大致相同,从两者的规定看,管制多一项“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 行 、示 威自由的权利”。其余四项规定的内容完全相同。(三)从适用后果上比较《刑法》第40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什么情况下会被判管制?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管制与其他刑罚种类最大的区别就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其自由仍旧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被判处管制后不能外出经商,不可迁居他处,并且不可担任领导职务等。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其罪行一般都是性质较轻的,社会危害性小的,人身危害性小的罪行。管制是适用于罪行相对较轻的犯罪分子的刑罚,管制期间犯罪分子可以进行劳动,劳动单位不得以在管制期间为由不支付或部分支付工资,即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劳动中应当实行同工同酬。


·高利转贷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先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然后以高利的方式转贷给他人的,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此时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那么高利转贷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高利转贷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


·危险驾驶罪的司法适用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的司法适用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


·在我国关于老赖跑路算拒执罪吗
      相信您最近通过一系列的新闻对于老赖的这个词汇已经非常的熟悉了吧,所谓老赖,实际上也就是自己欠了别人的钱并且自己明明也有偿还的能力,但是出于各种原因就是不还。可能在别人已经揭不开锅的情况下,老赖的生活却依然是过得风生水起的。那么,在我国关于老赖跑路算拒执罪吗? 一、在我国关于老赖...


·强迫卖淫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强迫卖淫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1、过失投毒罪与投毒罪,都是以投毒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客体要件、犯罪手段是相同的。二者的区别是: (1)投毒罪是故意犯罪,过失投毒罪是过失犯罪,二者对危害结果的态度是根本不同的。 (2)过失投毒罪在客观上以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刑
      个人信息泄露后给我们带来的生活影响是非常严重的,简单的只是打乱生活的节奏,严重的会导致我们的个人权益受到损失,而且当前这种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非常严重,我们需要更好的去保护自己的个人资料,要学会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刑有什么罪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


·法律规定什么是卖淫嫖娼罪?
      法律规定什么是卖淫嫖娼罪?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按摩服务)(口淫、等)的行为。 现行的法律中卖淫不属于犯罪,可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具体规定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残疾赔偿金刑附民赔不赔?
      残疾赔偿金刑附民赔不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


·驾驶人员酒驾拘留最多几天时间?
      驾驶人员酒驾拘留最多几天时间?酒驾拘留最多1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


·强夺罪是自诉案件吗
      法律没有强夺罪罪名。但是强行夺取他人物品的属于侵占罪,侵占罪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因此,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


·刑事诉讼中回避适用于哪些人员
      一、刑事诉讼中回避适用于哪些人员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