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异地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异地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异地的流程

1、打工商局电话约号(约变更号)

2、网登做材料、交件

首先去工商局领取一张有限公司变更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或者网上下载,然后填写上你公司的名字和原地址和变更后的地址,由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制作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关于地址变更),再将房务租赁合同(原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带到工商局办公大厅进行办理。

3、到工商局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到质量监督局进行变更组织结构代码证、IC卡,记得带上公章

5、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异地的材料

1、新办公地点的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为企业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为个人每页签字);

2、新注册地址的租房合同原件、租房发票(发票至少开3个月,如果产权是个人的,需要到街道办事处代开);

3、企业未变更地址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4、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本和副本原件;

6、公章、财务章、企业法人人名章;

7、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三、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异地的注意事项

变更地址时间大概在10个工作日。如果您是跨区迁址时间要相对长很多,需要先去税务所办理完税证明,同意迁出,在进行办理变更登记事项。如果您还有专项审批的证件,涉及了办公地点,同样需要进行变更。

·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必须拥有那些资质?
       一、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必须拥有那些资质? 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必须拥有的资质是必须要拥有五证。房产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应当主动将五证向购房者进行展示,不得隐瞒。 二...


·五常土地使用证贷款手续是怎样的?
      五常土地使用证贷款手续是怎样的?五常市的企业可以通过参加土地拍卖、土地招标等程序拿到土地使用权。企业拿到土地使用权,在办好土地使用证后,有资金需求的话企业可以拿着土地使用证办理贷款,这种贷款属于土地抵押贷款。那么五常土地使用证贷款手续是怎样的?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五...


·一、土地使用权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


·重婚案件发生地怎么选择法院
      重婚案件发生地怎么选择法院 一、重婚案件发生地怎么选择法院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4条规定:“刑事案件...


·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土地承包权一般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依照《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规定,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权的农户。农户得依自己的意...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费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是最难计算的,主要是附着物和青苗数量和类型太多。那么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的内容由我们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是否可以?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是否可以?土地使用证是一项能证明自己对于土地使用的法律凭证,在办理土地租赁等事物上起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如果因为结婚,一方要求在土地使用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或者其他原因想要加名字,那么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是否可以?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是否可以在土地只用证上加名字...


·楼盘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有权规定了土地使用者的权限,即一段时期内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并非永久性地持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根据使用土地途径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为70年,除此之外还有50年、40年等规定。那么楼盘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本站的我们就给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给您带来帮助。...


·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是多久?
      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是多久?国家出让土地给予各房地产企业或相关机构对于土地一定时间范围内的使用权,以供企业的产业活动需要,在土地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对土地进行规划和利用,我们把规划使用土地的允许年限称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现在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如下。 一、各类土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税费怎么缴纳
      土地出让税费怎么缴纳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土地是近几年来比较热门的一种资源,土地出让是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所以针对土地出让,也是要上缴税费的。那么土地出让税费是怎么回事?应该如何缴纳呢?下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土地出让税费 土地出让应...


·场地租赁合同简易版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可能需要租赁场地的情况发生,场地租赁一般情况下时间都不会太长,经常有可能租赁几天或者几个月,尽管如此,也需要签订相应的场地租赁合同,那么,场地租赁合同简易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位于 房屋、场地一...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