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局立案有什么后果

劳动局立案有什么后果

一、劳动局立案有什么后果

如果一个公司被其员工投诉到了劳动局的话,该公司会接受劳动局相关部门的检查,如果劳动局相关部门检查了以后,证实了员工所说的事件是属实的,那么劳动局就会给这个公司相应的处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监察大队如果在劳资争议纠纷中发现企业存在某些不当行为时,可以对企业进行相关罚款处罚。劳动保障局的处罚就是三种:

1、改正错误,比如欠薪企业照发工资;

2、企业拒绝劳动保障局的处罚,劳动保障局会与工商局配合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3、政府部门对企业负责人的处罚,一般是罚款。

并且,可能会由于这个事件而影响了公司的形象,从而导致了公司的收益下降等等。因此我们建议当员工与公司发生了矛盾的时候,可以进行私下解决,这样公司所受到的影响会更小一些。

二、劳动者向劳动局投诉的流程

劳动局投诉流程步骤:准备证明材料、协商调解、投诉举报仲裁;材料:个人身份证件、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

(1)需准备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是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3)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中介童工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中介童工处罚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有多项法律有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但是仍然有很多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甚至有的中介公司专门给单位招聘童工,对于这些无视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而中介童工的处罚力度虽然和雇佣童工的处罚力度不同,但是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中介童工处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一旦发现...


·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一、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如果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即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是员工享受年休假的一个重大标志。年休假工作年限的计算,它是根据员工累计的工作年限为基础。即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计计算,而不是仅计算本单位的工...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否有相关规定
      如果开发商只一味的追求工程的工期问题,在建筑单位施工完成以后对工程质量的检验马马虎虎的就完成了,那么是有极大的可能,楼盘在日后销售的时候给开发商带来一些无穷无尽的官司纠纷的。因为业主发现房屋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绝对是要找开发商的责任的,并且房屋工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这是很多消费者非常...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登记工作 的方式 一、家庭承包方式 1、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2、入户权...


·在我国工伤鉴定需要手术前得片子吗?
      在我国工伤鉴定需要手术前得片子吗? 做伤残等级鉴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 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 3、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


·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有时会因为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款的结算问题、
      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有时会因为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款的结算问题、行政审批问题等而与相对方发生纠纷,但是发生纠纷后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首先考虑的哪种解决途径才能避免或挽回更大的损失呢,我们今天就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建设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几种。 一、建设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民事纠...


·非法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客观方面是何表现?
      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始终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使濒危的动植物不至于灭绝是我们维护生态平衡的一个重要途径。为保护生态平衡,我国将破坏、残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定罪。那么非法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客观方面是何表现? 一、非法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客观方面是何表现...


·提供劳务能否起诉工伤待遇,待遇是怎样的
      提供劳务能否起诉工伤待遇,待遇是怎样的提供劳务是可以起诉工伤待遇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他项目的赔偿金额以双方协商为准...


·劳动合同n1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n1是什么意思?指赔偿的具体方式,这里的N指的是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所谓的 1,特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里3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时,额外支付的1个月工资。例如,张三在某单位工作了...


·对于正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而言,此时正是脆弱的时候,而要是单位
      对于正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而言,此时正是脆弱的时候,而要是单位因此将其辞退的话,无疑会给其身心、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为了让女职工安心的生产、哺乳子女。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做出了规定,那到底哺乳期女职工可以被辞退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哺乳期女职工...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
      一般和他人产生合作劳动关系时我们就需要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劳动协议合同虽说不是次次都能够起到作用,但在一些关键时刻劳动协议合同能够帮助我们证明双方的劳动合作关系,可以保证自身的利益不那么容易受到他人的侵害,这里常用到的就有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问题。 (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