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一、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事实上夫妻离婚的时候,真正要调查清楚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具体数值,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确实有一部分人可能涉嫌隐匿夫妻共同财产,隐匿的这部分财产对方是有权利要求分割的。

·子女成年后家长还有抚养权么?
      众所周知孩子在未满十八岁之前父母都有义务将其抚养成人。您都认为当孩子年满18岁以后父母就再没有抚养的义务了。那么事实上子女成年后家长还有抚养权么?在法律方面关于子女成年后家长有抚养权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一、子女成年后家长还有抚养权么父母对于成年子女是否...


·一、彩礼返还原告辩护可以申请吗?
      一、彩礼返还原告辩护可以申请吗?彩礼返还原告辩护是可以进行申请的。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二、彩礼...


·同居期间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男女如果在同居期间生下了子女,此时由于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导致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在我国,对于非婚生子女的其实与婚生子女是一视同仁的。因而在同居期间也要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实践中,同居期间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处理比较好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同居期间孩...


·别人可以代为妻子告丈夫重婚罪吗?
      别人可以代为妻子告丈夫重婚罪吗? 其他人是不能代替妻子告丈夫构成重婚罪的,可以告丈夫构成重婚罪的主体只能是妻子本人,除非妻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作为亲妻子的近亲属可以到公安机关去控告当事人构成重婚罪。不过涉嫌重婚,司法机关发现的话,也会主动介入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长期分居离婚该如何办理?
      有人因为各种原因夫妻分期多年,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愿意同居,于是有人误解分居那么久应该已经自动离婚可以不用同居了,然而法律不是这么规定的。想要离婚那么长期分居离婚该如何办理呢?下面我们就帮您理清一下思路请看下面。 一、分居不等于离婚需向法律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


·一、重婚罪法律承认哪一方?
      一、重婚罪法律承认哪一方?重婚罪法律承认前一个合法有效的登记婚姻。重婚行为是严重危及家庭稳定、危害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维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重婚属于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而且《婚姻法》还赋予了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的权...


·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


·一、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不可以,抚养孩子是双方的义务,《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


·一、女方起诉离婚要什么证据?
      一、女方起诉离婚要什么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


·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离婚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对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通过离婚协议明确,毕竟自由约定效力高于法律;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那么双方都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解决。法院判决都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的原则有哪些?详情参考下文。 一是男女平等原则。 《...


·离婚后如何分割嫁妆钱?
      离婚后如何分割嫁妆钱? 离婚后如何分割嫁妆钱? 婚约财产返还的标准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