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怎么构成的?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怎么构成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处罚《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囤积现货是有可能会影响到特定期货品种的市场行情的,任何人都不得故意实施此类行为,司法机关一旦发现单位或者是个人故意实施了囤积现货、故意散播虚假期货交易价格等违法行为,那么轻则会责令违法者停止实施违法行为,重则违法者会被按照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来量刑。


·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会判多长时间?
      一、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会判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


·刑事诉讼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


·被判处拘役6个月是不是有期徒刑?
      被判处拘役6个月是不是有期徒刑? 一、怎样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下 移交到监狱执行刑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


·刑诉法刑事附带民事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刑诉法刑事附带民事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很多刑事案件在审理中附带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触犯刑法的同时破坏公共设备或者他人物质,需要赔偿,这样的情形就涉及到了民事责任。那么,刑诉法刑事附带民事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刑诉法...


·在我国管辖枉法仲裁罪是怎么规定的
      现如今基本上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是比较强的。并且我国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现在都是公开透明的,在网上都可以查询到的,因此在审叛在进行过程当中,如果有枉法仲裁的话,我国公民可以依法提起上诉,相关人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管辖枉法仲裁罪是怎么规定的? 一、在我...


·不适用缓刑的情节都有哪些
      对于罪犯来讲,要是法官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判缓刑的话,那无疑是很有利的,至少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而要是成功的过了考验期的话,那就直接不会执行刑罚了。不过法律中也对不适用缓刑的情节作出了规定,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有可能被判缓刑的。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不适用缓刑的...


·死不认罪证据不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您都知道,凡事是需要讲求证据的,比如说在进行一个刑事诉讼活动的时候在判决一个犯罪嫌疑人是否真的有罪的话,是肯定需要由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和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进行判断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存在死不认罪的情况,那么。死不认罪证据不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死不认罪证据不足的法律规定是...


·刑事起诉是向谁提起 刑事案件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是属于刑事案件当中的自诉案件,那么允许受害人自己去起诉,不过就刑事起诉向谁提起这个问题,却是困扰了大部分人的。除此之外,关于刑事案件起诉的程序,也是刑事诉讼当中比较重要的内容。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起诉向谁提起 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


·诈骗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诈骗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成年抢劫怎么判刑,如何量刑处罚
      抢劫罪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重罪,因此,只要是已满14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此罪。因此在抢劫罪的犯罪分子中就会有一部分未成年人。那么未成年抢劫怎么判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未成年人若不满14周岁,则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阶段,因而法律规定,对不...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国家对相关的动植物的来源去向规定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会发放相应的合格证书,保证社会安全和国家利益,如果在检疫过程中有不负责任的现象,严重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法律将认定判罪,那么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司法解释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