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民间借贷借条用写交付方式么?

借条用写交付方式么?在借条中应当约定交付方式,另外,一个内容完善的借条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收取借款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3、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4、款项的交付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可以在借条中明确对方收取款项的账号和转账日期。对于转账,可以备注借款的用途。要求由借款人书另外书写已经收到款项的收据。二、写借条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明确区分借条和欠条。不要贪图简单方便就让借款人出具一份欠条,欠条只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有多种,如拖欠劳务费、货款、赔偿款、房租等,都可以以欠条形式出现,因此,欠条本身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会增加诉讼风险。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3、借款人要谨慎书写借条,特别是在尚未收到借款以及没有借贷事实的情况下,轻易书写借条,将可能承担没有得到借款但需要偿还借款的风险。4、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借条的完整性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综上所述,人们将钱出借给他人,除了借款合同外,往往还会写一份借条。在借条中,应当写清金钱交付方式,最好是注明银行转账,因为采取现金交付的话容易出现纰漏。借条写好后,双方签字确认,由出借人妥善保护,以后一旦发生债务违约,借条就是起诉的凭证之一。


·一、回迁房买卖税费是否需要交纳 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
      一、回迁房买卖税费是否需要交纳 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二、目前二手商品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规定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般是有统一的计算方式的,我们都不愿意看到交通事故发生但是生活中却又时常发生交通事故,甚至严重的交通事故就会导致受害人死亡,这时候肇事者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死亡赔偿,那么在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有疾病史的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有疾病史的怎么办? 1、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有疾病史的是可以申请做损伤参与度鉴定的。 2、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旧伤,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原告旧伤与本次事故造成的伤害之间的参与度进行鉴定。 3、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 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


·汽车理赔保险的技巧是什么?
      汽车理赔保险的技巧是什么? 汽车保险理赔技巧 1、事故后第一时间报案 目前各保险公司车险条款均有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需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报案一定要及时。 报案时应与保险公司确定并记好索赔...


·一、交通事故造成两死一伤会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造成两死一伤会判刑吗?  1、具体刑期要看肇事方在事故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


·未经批准擅自断路阻断交通的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行为,严重者还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交通工具罪”,最高判刑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面对突发事件可采取隔离和交通管制...


·高空坠物砸车找不到人怎么解决?
      高空坠物砸车找不到人怎么解决? 一、高空坠物砸车找不到人怎么解决? 《民法典》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相较于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担责排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主体,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体现了公平原则。而且,通过第一千二百五...


·车祸司机脚扭伤算工伤吗
      车祸司机脚扭伤算工伤吗 一、车祸司机脚扭伤算工伤吗 车祸司机脚扭伤是算工伤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6月16日下午,在江苏省保监局召开的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车险费率改革的更多细节被公布出来,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交通违章记录与商业车险保费系数挂钩的变化。守规矩的“最好司机”和不守规矩的“最坏司机”的保费差距大了去了...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复议吗
      在这个车子越来越泛滥的年代,交通事故的发生成为了家常便饭,伴随着交通事故的产生的就是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了。如果当事人一方甚至双方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服呢?这时候有的人可能就想到了对这个认定申请复议,那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复议吗?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如何认定 ...


·车祸发生死亡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车祸发生死亡责任怎么划分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