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共同遗嘱一方死亡后可以继承死者的遗产吗?

一、共同遗嘱一方死亡后可以继承死者的遗产吗?共同遗嘱一方死亡后不一定可以继承死者的遗产,具体是否可以继承需要看遗嘱是否已经生效,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可区分以下情形确定:(1)共同遗嘱人互为继承人,即互相指定对方为继承人,一方死亡时遗嘱生效,生存一方的遗嘱内容即失效;(2)共同指定第三人为继承人,此类遗嘱必须在共同遗嘱人均死亡的情况下遗嘱才生效;(3)相互指定对方为继承人,并指定遗产最终由第三人继承,此类遗嘱的生效时间分两个阶段:共同遗嘱人之一死亡,相互继承的遗嘱内容生效,生存一方依据遗嘱取得遗产;当最后一个遗嘱人死亡,遗嘱全部生效,第三人依据遗嘱取得财产。在共同遗嘱人生存期间,可以通过共同意思表示变更、撤销遗嘱。共同遗嘱人一方先死亡的,生存方仅可变更、撤销涉及其个人财产部分的遗嘱内容,但遗嘱内容不可分割、变更、撤销行为违背共同遗嘱人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订立夫妻共同遗嘱需要注意什么1、夫妻订立了共同遗嘱以后,仍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或一方撤销该共同遗嘱:(1)夫妻双方或一方立共同遗嘱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因为遗嘱并非夫妻的真实意思,所以应当允许立遗嘱人撤销,但应该通过法院提出撤销申请。(2)夫妻二人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撤销先前订立的遗嘱。但如果遗嘱是经过公证的,撤销该份遗嘱应当到公证机关办理撤销手续。(3)一方撤销。订立共同遗嘱后,夫妻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对原先所立共同遗嘱进行撤销。但共同遗嘱中明确约定撤销条件,在条件不具备时,其撤销权应受到限制。2、夫妻共同遗嘱公证: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了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共同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若不为法律禁止,不违背公序良俗,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构成要件的规定,认定遗嘱有效并无法律障碍。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共同遗嘱非常普遍,但是因为夫妻共同遗嘱是一种特殊的遗嘱存在形式,故此订立时相比较于其他类型的遗嘱注意事项比较多,故此若是有想要订立共同遗嘱的意向,建议在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指导之下订立。


·杀害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杀害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杀害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导致继承权的丧失情形有哪些?
      导致继承权的丧失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遗...


·成年继子是否有代位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
      成年继子是否有代位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遗产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遗产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一、遗产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


·谁是法律上第一继承人
      第一继承人又可以叫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死者生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按照顺序来继承其遗产的。此时就需要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那么谁是法律上第一继承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谁是法律上第一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1、配偶...


·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第16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也就意味着胎儿可以享有继承权,因此,只要受孕在身,作为具有权利能力的一份子,胎儿就能够依法获得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毕竟胎儿尚未出生,...


·一、分遗产立遗嘱夫妻都可以参加?
      一、分遗产立遗嘱夫妻都可以参加?分遗产立遗嘱夫妻都可以参加,从实质意义上来说,共同遗嘱必然是指共同遗嘱人将其共同一致的意思通过一个遗嘱形式表示出来,形成一个内容相互关联的整体遗嘱。一般来说,共同遗嘱有四种表现:1、相互指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2、共同指定第三人为遗产的继承人或...


·死亡后财产继承权顺位规定是什么?
      死亡后财产继承权顺位规定是什么? 一、死亡后财产继承权顺位规定是什么? 死亡后财产继承权顺位规定是首先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


·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吗?
      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吗?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是可以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作出明确表示。具体的表示方法如下: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国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春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


·我们知道,对于死者的遗产,一般是由继承人来继承。那要是死者生
      我们知道,对于死者的遗产,一般是由继承人来继承。那要是死者生前还有欠债上文还清呢,此时继承人是否也要继承死者的债务。接下来,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被继承人债务是否需要继承人清偿,帮助你了解相关内容。 一、被继承人债务是否需要继承人清偿 1、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


·抚恤金丧葬费由谁继承
      抚恤金丧葬费由谁继承 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