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黑龙江省故意毁坏财物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黑龙江省故意毁坏财物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黑龙江省故意毁坏财物罪会受到的处罚一般是有期徒刑、拘役等,具体的处罚如下: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邮政法》第三十八条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怎样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非法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毁灭”是指公私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所谓“损坏”是指公私财物的价值与效用部分丧失,毁灭与损毁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果采用损毁的方式危害到公共安全,如放火烧房子、危害到大多数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任何人都是不得侵犯他人、社会公共财产权益的,任何实施了违法行为毁坏财物的价值较大,那么就有可能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由于此类案件一般不属于自诉案件,故此侵权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即使得到了受害者的谅解,也依旧会刑事处罚。


·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
      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1、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失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2、被告不是犯罪主体犯罪还须同时满足刑...


·寻衅滋事罪能私了吗
      寻衅滋事罪是公诉案件,不能私了;二、【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销售假药怀孕还会判刑吗
      销售假药怀孕还会判刑吗?孕妇涉嫌销售假药的也会被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孕妇犯罪的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会依据犯罪的情节确定会不会被判刑,如果被判刑的,一般会判处缓刑,但不能判处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法律上窝藏、包庇罪怎么认定?
      在很多刑事案件中,团伙犯罪经常会窝藏赃款赃物,被抓捕后互相包庇罪行。或者在一些国企事业单位要职人员贪污受贿窝藏国家财务,在被侦破时包庇他人罪行,情节严重。那么,法律上窝藏、包庇罪怎么认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法律上窝藏、包庇罪怎么认定? (一)窝藏、包庇...


·我国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取消死刑的处罚,但现在已经在逐步的减少死刑的适用罪名了,并且实践中对死刑的处罚也是进行了较为严格的管控的,也就是说法官不能轻易、随便的对罪犯作出死刑判决。同时规定了一些情况下不能适用死刑,那到底我国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


·检察院刑事提起再审抗诉时间是什么?
      一、检察院刑事提起再审抗诉时间是什么?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即指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主要包括了犯罪认定的标准和诉讼阶段中的不同要求,为了更加深入的解决案件,它相对于之前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许多新法,提高了公安机关的的办案难度,那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进行了以下总结: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 我国刑事诉讼有...


·网络诈骗50万缓刑可以有吗
      网络诈骗50万缓刑可以有吗?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通过网络消费支付的方式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接受和认可,网络支付平台的发展也越来越成熟。可是诈骗案也随之成长利用互联网支付平台以及各种花式诈骗手段以及理由骗取人们的金钱。那么网络诈骗50万缓刑可以有吗?又是什么情况可以有呢? 一、...


·酒驾肇事逃逸罪刑是怎样的?
      酒驾肇事逃逸罪刑是怎样的酒驾肇事逃逸,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并受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二、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有三个方面...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


·绑架罪如何获得谅解?绑架罪可以判缓刑吗?
      绑架罪如何获得谅解?绑架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绑架罪如何获得谅解?   积极赔偿主动认错可以争取获得绑架罪受害者谅解的机会。   谅解书毫无疑问是法制进步的一个重要的证明,并且谅解书能够成为诉讼辩论阶段的重要减刑依据。   因此在这个越来越法制的时代,绑架罪犯罪嫌疑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