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危害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就不构成该罪。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但与上述危险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该罪的其他危险方法包括两层含义:(1)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2)其他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相当且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可能会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持希望态度属于直接故意构成外,其他多数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二、司法实践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表现(一)以私设电网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私设电网,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任何个人、单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架设电网,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同时,私设电网也是一种危险方法,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种行为,无论是从主观方面还是从客观方面,都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二)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往往是出于故意。这种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害性相当,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此外,刑法中规定醉酒驾驶并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三)以制、输坏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制、输坏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这种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故意,目的往往是牟取非法暴利或者报复他人、社会,其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四)以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向人群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故意,目的往往是报复他人、社会或者寻求新奇而向人群开枪射击。这种行为,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私设电网、驾车撞人等危险行为,一般都会侵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健康权益,或者会给社会共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故此一旦发现此种行为存在,一般都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具体的量刑需要判断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后才能确定。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一、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1、没有犯罪事实:(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刑诉法》16条、132条规定情形...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包含什么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包含什么(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


·故意犯罪中的犯罪形态有哪些?
      在犯罪中涉及到故意犯罪和无意犯罪。也就是说有的人是经过策划的有意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有些人是在无心的情况下对他人造成伤害。所以在法律中是怎么界定处是有意还是无意犯罪的。那么接下来现在来了解一下故意犯罪中的犯罪形态有哪些? 故意犯罪中的犯罪形态有哪些? 故意犯罪的几种形态:犯罪...


·现行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一、现行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寻衅滋事罪立案规定具体如下: 1、《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


·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具体是什么
      其实刑事法庭审判案件的过程当中控辩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各自为自己的代理人进行的一些辩论,这种种的行为都是在践行着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设立和实施是保障刑事审判程序的一个最重要的凭证。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在下面的这篇文章当中来了解一下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


·盗刷一千信用卡拘留什么后果
      盗刷一千信用卡拘留什么后果盗刷他人信用卡,是盗窃行为,一千元以下还没达到追究盗窃罪刑事责任的标准,但应给予治安处罚。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二、盗刷立案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了。此外,除...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应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有多大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应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有多大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


·传销组织非法拘禁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传销组织非法拘禁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传销组织非法拘禁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


·个人非法集资6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个人非法集资6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个人非法集资6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人非法集资60万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


·遗弃罪的管辖权归谁?
      遗弃罪的管辖权归谁?一、什么是遗弃罪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二、遗弃罪的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三、遗...


·网络诈骗5万判刑结果出来后可以上诉吗
      网络诈骗5万判刑结果出来后可以上诉吗?网络诈骗5万判刑结果出来后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