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有时候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法院并不会判决离婚。那么日后就有可能涉及到第二次起诉离婚,此时同样需要当事人提交一份离婚起诉状。那么第二次离婚起诉状该怎么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

原告:女,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被告:男,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2、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3、婚生子女归__抚养,__(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婚后原、被告感情不好,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年 月 原告起诉至贵院提出离婚,贵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理。

虽然贵院在__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中希望双方珍惜共同建立的家庭、互相理解,多多沟通,矛盾会得以解决。

但半年多以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并分居至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次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致

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要想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话,那么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否则的话法官是不会进行离婚判决的,不过当事人也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离婚。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诉讼离婚争取抚养权要哪些证据
      在离婚的时候,出现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其实是很多的,但毕竟家庭里面只有一个未成年子女,因此注定其中一方是无法获得抚养权的。涉及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往往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那此时诉讼离婚争取抚养权要哪些证据呢?下文中我们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诉讼离婚争取抚养权要哪些证据 孩...


·恋爱期间给付的金银首饰等,分手后是否应返还?
      1、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双方性、诺成性和无偿性三种性质:双方性要求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


·一、离婚要男方给赔偿金吗?
      一、离婚要男方给赔偿金吗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


·结婚一个月离婚彩礼怎么办
      结婚一个月离婚彩礼怎么办一般只有结婚的,再离婚彩礼是不会退还或只退还一部分。但是如果结婚没有共同生活或是男方因给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就需要退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


·在我国国家赔偿金支票还是现金支付
      国家赔偿的数额有着具体的参考依据,类似于刑事错判的这种情况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数额比较多。可是国家赔偿的这种事情比较特殊,并且国家赔偿法在现实生活当中运用的也确实比较少,自然就导致我国普通公民对于国家赔偿的这件事情方方面面都是比较好奇的。比如有些人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国家赔偿...


·如何分割离婚财产,离婚怎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同时也要对子女抚养权、债务等问题作出处理。而在分割夫妻财产之前,要先知道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算赠予吗?
      离婚在我国越来越多,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在直线上升,主要原因就是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提高,人们对于法律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如果在生活中出现感情的裂痕就会选择离婚来解决问题,这也是如今的一个解决方式趋势,那离婚财产分割算赠予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产过户属于赠与吗? 离...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吗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是可以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应当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将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申请执行。 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不履行经济赔偿责...


·事实婚姻起诉离婚怎么进行?
      离婚诉讼是我国司法审判中最为常见的诉讼种类,一般经过民政局登记结婚后诉讼离婚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对于没有经过登记结婚的事实婚姻如何起诉离婚我国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只能根据法学理论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事实婚姻起诉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事实婚姻起诉离婚的方法 事实婚...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婚姻无效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 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


·没有办理收养登记,离婚时如何处理收养子女的抚养权
      1、收养是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收养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