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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回避制度回避效力适用的人员有哪些?

刑事回避制度回避效力适用的人员有哪些?(一)审判人员: 《高法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章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二)检察人员:《高检规则》第三十二条 本章所称检察人员,包括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三)侦查人员: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进行案件侦察的工作人员。(四)相关人员:参加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记录人、书记员、翻译员、鉴定人、司法警察。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三、回避制度的复议情况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书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刑事回避制度在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相关制度的适用人群,一般都是与司法审理有关的工作人员,其目的在于维护司法的公正,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一、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


·犯罪预备的成立要件包括什么
      犯罪预备的成立要件包括什么关于犯罪预备的条件,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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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广东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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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犯数罪的情况下要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通常同一个人在犯数罪的情况下,往往都是进行数罪并罚的,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因为有些时候可能属于吸收犯,那么此时就会是从重进行处罚。那究竟在犯数罪的情况下要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刑法上的关于刑罚的裁量方面的数罪并罚问题是不少初学法律的人困惑、不理解的重要知识...


·涉嫌强奸罪会被判刑吗?
      涉嫌强奸罪会被判刑吗?法律中规定强奸罪侵犯的法益是双重的,同时《刑法》中对此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而一般在涉嫌构成强奸罪的情况下,往往都是会依法对行为人做出判刑的,因此有的人问涉嫌强奸罪会被判刑吗?答案就是肯定的,那通常怎样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涉嫌...


·犯了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怎么处罚?
      犯了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怎么处罚? 一、犯了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怎么处罚? 犯了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


·强制侮辱罪是不是自诉案件
      犯侮辱罪是自诉案件,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是可能转为公诉案件的,对于自诉案件,是需要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必要证据的。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


·销售假药罪的主观方面的认定是什么
      一、销售假药罪的主观方面的认定是什么?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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