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借条合法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借条合法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一、借条合法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借 条

今(出借人) 借给(借款人) 人民币(大写)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200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

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规范的个人借条书写建议是什么?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3、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4、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

在当代的社会书写一个规范的借条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日后对方不还款就可以拿借条到法院进行起诉,当然如果说借条的格式内容不规范,很有可能导致借条本身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
      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法定事由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二、借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 140条的规定,中断诉...


·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
      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 一、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 对于现金借条法院是会认定的;但如果是只有借条是很难认定借款关系的,如果有证据证明,交付现金,人民法院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


·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 1、债权转让的概念。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研讨会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


·公司拖欠货款起诉败诉怎么办?
      公司拖欠货款起诉败诉怎么办? (一)一审败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这一规定,上诉必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1.必...


·连带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连带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连带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连带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有些朋友为了给朋友担保而成为了连带债务人,如果你成为了连带债务人,那么你是有义务需要向所有债权人清偿相关债务的,那么连带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和本站的我们看看吧! 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民...


·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需要转让法人债权债务?
      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需要转让法人债权债务? 一、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关系 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减少其财产的行为提出撤销的诉讼,以保证债权的实现。对于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我国法律有相关的明文规定。那么,您知道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吗?下面,我们和您一起进行了解。一、债权人撤销权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法律规定:债权人...


·借款合同逾期多久可以诉讼?
      借款合同逾期多久可以诉讼?《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发生逾期行为就可以诉讼,贷款行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


·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债权凭证?
      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债权凭证? 一、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债权凭证 发票不能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发票不同于欠条或借条。发票不是欠款凭证,不能仅以此主张权利。发票不能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发票不同于欠条或借条。而债权凭证的特征是 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有哪些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有哪些 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为了能让企业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就需要定期清理企业的债权债务,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以及对清理企业债权债务的方法及清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总结。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 ...


·欠银行多少钱会被起诉
      无论钱款多少均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诉讼流程及资料如下:1、提供对方基本信息,然后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2、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3、法院经合法送达、传唤后,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