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第224条规定,犯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就会立案追诉,整个传销资金数额在二百五十万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会加档量刑。由于传销属于涉众性犯罪,打击起来需要大量的司法资源,并且由于其形式的迷惑性,往往需要工商部门先去定性,公安机关才会主动出击,当家人身陷传销组织时,我们不要想着短时间内去说服他们,而是要尽快将其带离传销组织。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 年6 月18 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 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传销行为本身是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种行为,并不是正常的贸易活动采取发展人数的传销手段,会造成市场秩序的紊乱。因此法律当中规定,组织积极宣传传销行为,是属于犯罪行为。


·拘留时间与刑期有什么关系?
      拘留时间与刑期有什么关系? 一、拘留时间与刑期有什么关系? 拘留所的时间并不会算在坐牢时间里,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是两种不同的处罚,对于犯罪主体而言,其犯罪行为在被发现之后,一般不会被直接判刑,而是会首先侦查,为了防止该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实施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可能会将其拘留在...


·犯罪嫌疑人第一时间获得律师帮助
      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1985年《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1990年《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都规定了被刑事追究人的诉讼权利,特别是有权获得得律师及时、有效的辩护的权利。 我国已加入的联合...


·危险驾驶罪是结果犯吗
      不是。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故意属于主观犯罪,是行为犯,只要有相关的行为就属于犯罪。不同于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会被处拘役和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刑事诉讼一审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诉讼一审的期限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五千的应当怎么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五千的应当怎么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


·犯罪未遂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基本形式有哪些?犯罪中止或者是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等都是犯罪未遂的基本形式,犯罪未遂的分类,又称犯罪未遂的表现形式,或者说类理、种类,即以一定标准,把犯罪未遂分为若干类型。我国理论界通行的划分标准有两种,一是以危害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将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是什么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是什么 ?从《刑事诉讼法》第252条中的规定可以知道,目前我国执行死刑的方式主要是两种,包括枪决和注射。实际采取哪种方式对罪犯执行死刑,还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另外死刑的执行地点主要是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 一、中国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是什么? 《刑事诉讼...


·偷窃1000元判什么罪
      看具体情况定。不同的地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不一样,如果盗窃1000元是在经济发达地区,一般还不算犯罪,如果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就会被判盗窃罪。《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


·因为醉驾在我国属于刑事犯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并会留下案底。因
      因为醉驾在我国属于刑事犯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并会留下案底。因此对于一些重点或敏感职位,国家还是有招聘范围规定的。对于保安,因为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限制内,招聘单位也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一定的招聘范围限制。可在我国醉驾不可以做保安工作吗? 一、什么是醉驾?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 一、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怎样的 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


·故意伤害罪谅解书作用是什么
      在故意伤害犯罪当中,犯罪分子及其家人都希望被害人与其家属能够出具一份谅解书,那么您知道此时的刑事谅解书有什么作用吗?针对故意伤害犯罪,我国又是如何量刑处罚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谅解书作用是什么 刑事谅解书的作用,有利于你争取减刑的机会,刑事谅解书属于是法律中...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