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怎么量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怎么量刑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怎么量刑

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是指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数量较多的;多次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屡教不改的;既买卖又运输核材料的;非法买卖、运输的核材料被他人利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出于实施其他犯罪的目的,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等等。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主体和主观要件是什么


(一)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根据规定,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非法从事买卖、运输核材料的活动,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按本罪论处。

(二)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核材料而非法买卖、运输,其动机则可能多种多样,有的为了营利,有的为了实施其他犯罪。不同的动机一般不影响定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行为和结果是统一的,即实施行为本身就已经满足了行为目的。对于情节严重的判断,不仅仅根据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来判断,还包括携带物质的多少、物质本身的危险性。







·刑法量刑原则有哪些规定?
      刑法量刑原则有哪些规定?量刑的一般原则,是人民法院在法定刑的范围内或基础上,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刑罚或者处罚轻重的指导思想和准则。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根据这一规定,量...


·犯罪未遂不构成损害是否会被判刑
      犯罪未遂不构成损害是否会被判刑 一、犯罪未遂不构成损害是否会被判刑 ? 犯罪未遂不构成损害也会被判刑的,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般情况下,行为人满足以下条件的就构成犯罪未遂: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如小偷已经潜入他...


·入室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入室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只要入户盗窃就已构成盗窃罪,不再受盗窃数额和次数的限制。无论行为人是否盗窃到财物,均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住房、封闭的院落、帐篷、渔民的渔船、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标准是什么?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标准是什么? 一、怎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1、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 2、客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


·犯罪未遂可以判缓刑吗?
      犯罪未遂可以判缓刑吗? ? 一、犯罪未遂可以判缓刑吗? 犯罪未遂是否缓刑看情节定,如果积极征得被害人谅解,可以增加缓刑的可能。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


·刑法规定生产假药有从轻处罚吗
      一、刑法规定生产假药有从轻处罚吗? 只要满足从轻处罚的法定条件,就可以从轻处罚,对于销售假药罪也是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法定的从轻情节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


·单位犯罪单位吊销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与其他的民事主体的犯罪行为不同,此时受害群体一般是比较广的,故而此时一般会通过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方式,解决纠纷案件,我国刑事法律,关于单位犯罪单位吊销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单位犯罪单位吊销的法律责任:(一)未追诉犯罪单位是否合法根据2001年1...


·新刑法吸食持有毒品罪是怎样规定的?
      毒品的存在不仅影响吸食者的身体健康,还会危害社会公共秩序,所以我国严明禁止公民吸食和持有毒品。为了能有效的扼制毒品交易的泛滥现象,我国从法律层面上对毒品交易等活动作出了约束,只要超出规定即按照吸食持有毒品罪论处。那么新刑法吸食持有毒品罪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


·刑事拘留押在看守所的最长时间为多久?
      刑事拘留押在看守所的最长时间为多久?最长的时间为37天。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0天,即最长时间是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期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期是怎么规定的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期是怎么规定的?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


·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介绍卖淫与组织卖淫,在一定某些方面是存在相似之处的,比如都是卖淫行为的一种,但是在更多方面这二者是不同的。那到底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