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是怎么的

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我国1984年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行初步审查加异议制,1992年专利法修正案取消了专利申请的异议制,专利局作出审查决定之日即专利授权之日。


·商标的诉讼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商标的诉讼案件的范围有哪些?商标的诉讼案件的范围具体如下:a、使用商标的商标商品粗制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b、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没有使用注册商标在市场上销售的;c、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d、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8条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的...


·商标权被抢注应该怎么办
      商标权被抢注应该怎么办对于恶意抢注侵犯在先权利人权益的,可以在5年内申请宣告无效。?如果对方的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则根据对方商标注册的时间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注册的时间超过三年,这时可以提起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注册虽不以使用为前提或即将使用为前提,但国家还是认为商标是以使用...


·商标许可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商标许可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对于商标很多人非常熟悉,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品牌的商标,主要作用就是一个品牌的象征,对于商品来说非常重要,但是有时候会有很多商家侵权使用其他的商标,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商标许可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商标无效产品能否销售?
      商标无效产品能否销售?商标无效产品不能销售了,因为商标无效之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产品和商标的使用都可以依法进行,但商标无效以后的产品可能就不能正常的销售了,因为有些产品要求必须要有注册商标才可以正常销售。商标宣告无效就是对一件注册商标宣告权利失效,相当于被判了死刑,这对于商标权...


·办理商标变更地址多少钱?
      办理商标变更地址多少钱? 一、办理商标变更地址多少钱 商标变更地址的费用是250元,如果找代理机构办理,续展加变更总费用在2000左右。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


·专利缴纳年费基本方法是什么
      专利缴纳年费基本方法1、电子申请用户可以登录电子申请网,使用网上缴费方式缴纳专利费用。2、您也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3、另外,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或简称)。...


·注册商标申请要多长时间 一、注册商标申请要多长时间?
      注册商标申请要多长时间 一、注册商标申请要多长时间? 注册商标一般需要的时间: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 1、 形式审查(约20日):商标局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下发《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费用多少?
      商标注册费用多少?商标注册代理收费多少? 现如今人们越来越关注对商标进行保护,因此都会注册商标。很多人不清楚商标注册的费用以及商标注册有效期限。接下来本站我们收集了相关的内容,针对商标注册费用以及商标注册代理收费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注册费用 商标注册费用的...


·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费用 一、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费用?
      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费用 一、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费用?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


·商标侵权的处理方式有几种
      商标侵权的处理方式有几种根据《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


·商标跨类别恶意抢注是怎样认定的
      商标跨类别恶意抢注是怎样认定的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