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未完工程的工程价款应该怎么结算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办理:1、固定单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阶段结算的,可以按照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但是必须经过,对设计的功能验收合格。2、固定总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提前办理结算的,根据合同约定办理。3、其他情况下,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办理结算的。按照双方协商意见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劳动合同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政府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劳动合同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政府也有劳动合同法,而很多人对于试用期还不是很清楚规定是怎么样的,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呢,我们就给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 1、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


·去哪里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去哪里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在实际中,如果受伤程度较深的,那么还需要在做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直接跟拿伤残赔偿挂钩。不过,实际中要没做过这个鉴定的,那么就不会知道怎么这个流程,去哪个地方进行鉴定。 在实践中,你要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你就要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


·工程质量保修法律条款具体?
      工程质量保修法律条款具体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保修法律条款具体有哪些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


·认定劳动关系要做的工作有哪些
      您都知道,在进入公司就职之前,是需要与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的,这是为了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个时候应当如何认定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呢?认定劳动关系要做的工作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认定劳动关系要做的工...


·认定工伤的条件及法律依据
      认定工伤的条件及法律依据 1、首先是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要搞清什么是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


·有毒有害工种包括了哪些?
      虽然法律中规定一般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而女干部则需要达到55周岁。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实也存在那种提前退休的情况,而一般都集中于有毒有害工种中。究竟法律中规定的有毒有害工种包括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有毒有害工种包括哪些 《...


·未办离职手续算解除劳动合同吗?
      未办离职手续算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自离,劳动者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能没有办法办理社保转移等事宜,需要劳动者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离开,不仅会损害自身的现有利...


·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是多久?
      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是多久 ?一、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是多久 大家所称的工伤伤残鉴定,抄实际就是工伤后劳动能力袭鉴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因此,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的时间...


·骨折工伤认定多长时间?
      职工在遇到工伤事故导致骨折住院治疗的情况下,想要申请工伤认定只能等待伤病恢复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但是按照有关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和认定时间都有时效限制,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的工伤赔偿,那么,骨折工伤认定多长时间呢? 一、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包含什么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有:第一,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第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第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


·我国屋面工程质量处罚条例是什么?
      我国屋面工程质量处罚条例是什么 建筑是人们安身之所,建筑也是您办公,做事的基础设施。所以建筑的质量是非常关键的。而屋面工程对于工程建设是很重要的。他不仅承载着建筑的安全,还有各种抗灾害的能力,还直接影响着此建筑是否美观,是否舒适。我们都应该多了解建筑工程的管理条例,了解屋面工程...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