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车主不配合能不能结案

要看情况。如果车主不签字或借口推脱,致使案件无法结案,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未结案为由称无法办理理赔。其实即便车主不配合也没关系,可以找交警进行调解,如果交警处理不了的话,一年后凭发票向保险公司申请结案就可以了,因为人身伤害诉讼有效期只有1年,而保险公司赔偿失效是2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正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正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开车的情况下撞死人的,是不会被判刑的。所以关于开车撞死人会不会被判刑的关键在于,机动车驾驶员是否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比如交通肇事。 二、交...


·醉驾是指机动车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80mg/100ml,并且
      醉驾是指机动车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80mg/100ml,并且在道路上行驶的行为。一般醉驾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任何的损害,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我们为你解答初次醉驾怎么处罚的相关知识,告诉你我国对于醉驾行为的处罚标准。 一、初次醉驾怎么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


·车祸误工费赔偿证明怎么写?
      车祸误工费赔偿证明怎么写?车祸误工费赔偿证明应当写明:当事人信息、车祸基本情况、造成的伤残情况、有关赔偿协议、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车祸,指行车(多指汽车等机动车)时发生的伤亡事故。造成的伤害大体可分为减速伤、撞击伤、碾挫伤、压榨伤及跌扑伤等,车祸之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刑法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我们出行的交通工具比较多,包括汽车、飞机或者是船只等等,这些交通工具需要自觉的爱护,但是还是会发生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这些行为就有可能触犯了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按照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刑法条文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处罚力度和破坏的实际严重程度有关联。 ...


·如果单位员工车祸可以辞退吗
      如果单位员工车祸可以辞退吗?1、车祸误工期间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


·怎样争取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
      ,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而每年因交通事故发生的死亡也随之增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对于您也逐渐从陌生到熟悉了,那么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怎样争取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赔偿? 一、 什么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导致受害者死亡的赔偿 二、 交...


·交通误工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误工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二、具体方式1、固定收入...


·交强险保险费是多少
      交强险保险费是多少钱一年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交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是是根据法律强制规定交付的,不得根据当事人意愿决定,其分类依据最主要是根据车辆种类,接下来将由的我们为您介绍有关知识。 一、交强险的概念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开车撞死人自首应该怎么判
      一、开车撞死人自首应该怎么判?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酒后 逃逸,属于刑法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恐怕判的不...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