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处罚?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处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本罪与它罪的区分(一)本罪与一般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行为的界限。一是主观要素不尽相同。前者行为人在主观上都是出于故意,而且具有牟利目的;而后者在主观上是否出于故意还是过失,有无牟利目的,均不影响其构成。二是情节是否严重不同。前者具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等情节;而后者则不具有这些情节。三是危害社会程度不同。前者严重侵犯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权利甚至生命安全,对社会危害较大;而后者一般仅给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消费者健康权利造成一定侵害,对社会危害相对较小。(二)本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界限。两罪同属食品方面的犯罪,在犯罪客体、主体及主观方面都是相同的。两罪的主要区别为:一是行为方式不同。前者在客观上表现为实施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后者在客观上表现为实施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是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二是构成标准不同。前者属于危险犯,即行为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须达到“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程度,才构成犯罪;后者属于行为犯,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是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三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范围较为广泛,其包括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一切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后者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有毒、有害食品。我国法律上对于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体健康危害,是需要根据涉案情况的严重程度来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基于实际来进行判决处理。


·盗窃罪犯罪既遂有哪些标准
      一、盗窃罪犯罪既遂有哪些标准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


·判刑六年可以减刑几年
      判刑六年的犯人,最少要坐三年才可以刑满释放出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录音能否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
      录音能否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 2002年4月1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


·死刑缓期二年限制减刑可以吗
      一、死刑缓期二年限制减刑可以吗1、死缓意思就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要先在监狱里服刑两年作为考验期,这段考验期内没有在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2、限制减刑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殊犯罪规定最低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即使符合减刑条件,实际服刑期限也不能低于最低服刑期...


·单位犯罪怎样处理 单位犯罪的责任是什么
      单位犯罪之所以区别于个人犯罪,不仅仅是一个主体的问题,而且在整个犯罪构成上,都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的特征,因而单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那单位犯罪怎样处理?在实际案件中,单位犯罪应该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单位犯罪怎样处理单位犯罪是指...


·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
      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 一、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 1、犯罪成立标准 (1)构成要件该当性 即犯罪必须是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 (2)违法性。 即犯罪必须是有违法性的行为。 凡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一般都可以说是违法的,但是在正当防卫、紧急...


·行政拘留执行期限怎么计算
      行政拘留执行期限怎么计算?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比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2017年1月1日执行拘留,从1日到2日为一天,这样到1月11日执行完毕,1月11日出来。行政拘留的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有哪些?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有哪些? 一、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有哪些? 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 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 3、量刑不同:犯...


·侵占罪如何量刑,怎么处罚侵占罪
      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占为己有,在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时,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可以说,“数额较大”是认定侵占罪与非罪的分水岭。那么,数额较大到底指多少钱呢?而要是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么法律规定的侵占罪如何量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侵占罪指什么 (一)侵占...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 一、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 1、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编造...


·单位犯罪概念具体是什么
      单位犯罪概念是什么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这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