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南通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对于一般的盗窃行为,在定罪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犯罪的数额,但如果属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的话,则一旦有该行为就会构成盗窃罪。既然构成了犯罪,当然就要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量刑处罚。那么您知道南通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不得不说,在具体的量刑上面,我国各地的规定是不同的。
1、根据盗窃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数额达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盗窃数额达1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数额达1000元,不满2000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一)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二件的,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2)盗窃数额达5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5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数额达2.5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三)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在2.5万元以上,未达5万元的,每增加5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三件或者三级文物一件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超过三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盗窃国家三级文物二件的,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盗窃数额达4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盗窃数额达20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三)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额在20万元以上,未达40万元的,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三件或者二级文物一件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超过三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盗窃国有馆藏二级文物超过一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盗窃的文物中包含一般文物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以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或者具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但盗窃未遂的,应根据相应的犯罪数额和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综合考虑犯罪未遂等量刑情节后决定宣告刑。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
(1)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并具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或者扒窃等情形的;
(2)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3)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4)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在医院盗窃病人或其亲友财物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7)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8)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9)为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而盗窃的;
(10)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少基准刑:
(1)因生活、治病急需而盗窃的,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将部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可按比例减少刑期;
(3)盗窃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可以根据家属、近亲属的谅解程度,减少基准刑的20%-50%;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5、盗窃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或者既、未遂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未遂部分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可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的,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既遂部分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可增加基准刑的50%以下。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南通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从中可以知道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具体的量刑不同,有的要增加基准刑,有的则要减少。因此,最后该如何进行处罚,需要充分考虑实际的犯罪情节。
·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意思
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意思
?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意思
在警察局或者电视上我们都可以看见“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八个大字,即是让我们如果犯罪之后要勇于自首,法院能够对你宽容处理,如果你主动认罪认罚,会让你签一个“具结书”,那么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意思呢?
一、刑事案件认罪认...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定刑标准是怎样的?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定刑标准是怎样的?1、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定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有哪些
若罪犯在服刑期间想要被减刑的话,那此时需要先满足规定的减刑条件才行,不然根本不会获得减刑的机会。话说回来,法律中规定减刑条件有哪些呢?而一般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减刑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
·批捕阶段罪名不对变更罪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批捕阶段罪名不对变更罪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批捕阶段罪名不对检察院变更罪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检察院批捕时候可以更改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
·过失犯罪有结果加重犯吗?
过失犯罪有结果加重犯吗过时犯罪存在结果加重犯,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 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2.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3.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加重结果一般是过失的,但是个别也有故意的,如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从表面...
·哪些盗窃武器装备罪情形会加重处罚?
盗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队中的军人盗窃军队中的武器装备的犯罪行为。盗窃武器装备罪的主体只能为军人,这在所有的罪名中是比较特殊的。盗窃武器装备罪的当事人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刑期,如果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会加重处罚。那哪些盗窃武器装备罪情形会加重处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哪...
·抽逃注册资金罪是否不再追究
抽逃注册资金罪会被追究的。抽逃出资是该出资而没有真实出资、没有出资或没有完全出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出后,第一次给予一定比例的罚款,限期归还资金;第二次,就要吊销执照了,有刑事责任的要追究责任。但是,抽逃注册资金罪已过追诉时效的就不能再追究了。《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
·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什么 诈骗罪判几年
刑事犯罪都有自己侵害的客体,而在一些类似犯罪当中,实际侵害的客体可能是一样的,这点并不奇怪。但对于诈骗罪这种比较常见的犯罪而言,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什么呢?在对诈骗行为做出认定的时候,具体又该怎么操作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
·刑事诉讼法对传唤有什么规定?
侦查案件的时候国家机关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通知嫌疑人到某个地点开始审讯工作,这个程序就是传唤,但是传唤往往都会出现嫌疑人不配合或者审讯机关出现成程序违法的情况,此时就需要利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规范。那么,刑事诉讼法对传唤有什么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对传唤有什么规定?
传唤是指人民...
·当前经济犯罪侦查的特点有哪些
当前经济犯罪侦查的特点有哪些经济犯罪不同于刑侦犯罪,它有其独有的特点,虽然经济犯罪的侦查手段也有所提升,但是依然存在侦查难点。为了加强经济侦查的手段,应当先了解经济犯罪侦查的特点,那么其特点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进行了解。
一、经济犯罪侦查的特点
经济犯罪侦查的特点具有定性、取...
·河南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侵权罪也是属于一种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不管是在定罪还是处罚的实施,都必须要清楚的知道具体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而在我国不同地区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数额规定都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主要为您介绍的是河南侵占罪立案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河南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河南省高级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