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肇事罪共犯司法解释

交通肇事罪共犯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一、交通事故赔偿原告资格如何证明?
      一、交通事故赔偿原告资格如何证明?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因具体案件的不同,起算时间也略有不同,在交通事故诉讼中,根据具体的情况,诉讼时效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


·一、高法醉驾超标电动车的处罚是什么?
      一、高法醉驾超标电动车的处罚是什么? 如果是超标的电瓶车,也是按机动车一样的来处理的。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


·摩托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具体都是根据发
      摩托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具体都是根据发生事故情况来赔偿的。按照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


·机动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处理流程是什么?
      在您现实的生活中每天都是会发生着各种不同的交通事故的,当然在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下与速度开的极快的摩托车之间也是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机动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理是如何的。 机动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的行...


·二手房交易中的风险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进行二手房买卖的,通过上一户人家的居住,可以看出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这方面固然能够为购房者提供一些方便。但从另...


·一、交通事故后先干什么后干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先干什么后干什么?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首先报警并认定责任,后期依据法律规定来赔偿处理或者起诉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


·撞伤一人交通肇事负什么责任?
      撞伤一人交通肇事负什么责任? 一、撞伤一人交通肇事负什么责任?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


·600万标的诉讼费需要交多少?
      600万标的诉讼费需要交多少??600万标的诉讼费需要交五十万左右,我国涉及财产纠纷的民事诉讼费都是分段缴纳的,并且会实行累加,故此在起诉之前,一定要先明确争议的诉讼标的之中是否包含财产纠纷,若是没有,那么只需要支付大约一百元的诉讼费即可。二、诉讼费由谁承担在实务操作中,对诉讼费...


·工伤认定提交步骤是怎样的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除了需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时限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外,同时还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申请才行。那此时到底工伤认定提交步骤是怎样的呢?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又应该提供哪些材料?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提交步骤是怎样的 (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


·特殊劳动关系补交社保的时效是多久,有哪些流程?
      平常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去交社保,当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的时候,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帮助和补偿。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特殊劳动关系的员工补交社保。退休人员、停薪留职人员等都是属于特殊劳动关系,如果社保没有交齐全,那就要补交了。那么,特殊劳动关系补交社保的时效是多久,...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