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施工三方合同代扣材料款税务合规吗

合理,甲供材料就等于是你们的工程款,所以要开具建安发票给甲方。甲方代扣税款并木有增加他们的成本。一般如果是甲方代扣,那么合同价款比不代扣要小,差额是税款。《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检索报告。


·劳动关系转移经济补偿金到底存不存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产生变化,有时候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转移相应的劳动关系,不少人认为在劳动关系转移的时候,劳动单位是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劳动关系转移经济补偿金到底存不存在?通常,劳动关系的转移并非出自劳动者本人的个人意愿。因此...


·如今能够对工伤都忍气吞声的这种类型的职工可以说非常少见
      如今能够对工伤都忍气吞声的这种类型的职工可以说非常少见,现实是随着法律的普及人们会更加积极的让公司对自己的工伤事故承担起他们相应的责任。比如在海口要申请工伤鉴定的,很多人特别好奇的是海口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分成几个级别?事实上,除了海口,其他地方的工伤鉴定等级也是分成十个级别的。 ...


·对未成年工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在我国,未成年工主要是指已满16周岁但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相比于童工,我国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录用未成年工,只不过此时也需要加强对未成年工的保护。那具体来说,对未成年工的保护措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未成年工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国家为保护未成年人的...


·事假工资怎么扣
      对于职场而言,请假是每一个职场的员工都非常苦恼的事情,毕竟每个人都会有一点自己的私人事情,那么请假之后,工资方面是怎么扣除的呢?在讨论事假的工资如何扣除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些关于请假的信息和知识吧。其实请假会不会被同意它的决定权完全是在于你所在的那一家公司,因为除了法定的各种节假...


·金融工厂网络借贷是什么?
      金融工厂网络借贷是什么意思 市场上很多的一些新兴的金融产业已经逐步的开始影响到我国普通公民的生活方式,比如在金融产业当中的网络借贷,网络借贷不仅服务于一些中小企业,普通公民如果有需要的话也可以通过网络这一平台借贷。年轻人群体想必对各种网络借贷平台都非常了解,我们在下文将给那些不...


·道路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哪些
      道路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哪些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的加强,对交通问题也逐渐重视,各地之间的联系也变得越来越容易,同时也促进了两地的经济发展,但是这也要求了道路的工程质量必须严格的满足相关标准,那么道路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哪些内容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道路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


·最新的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是有补偿要分情况。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应当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


·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年限规定
      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年限规定 一、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年限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


·水利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内容?
      水利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内容?1、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2、二级资质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70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


·用人单位招收童工要怎么处罚
      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有关于童工的规定,而这一般都是对童工作出保护的。在我国,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童工,对于童工是严禁用人单位招用的。而要是发现单位违法招收童工的话,则就会对单位作出处罚,那此时应该怎么处罚单位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


·劳动合同具备的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具备的内容都有哪些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