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逃税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吗

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是法定的义务。生活中,我们进行买卖交易的,基本都会涉及到纳税的问题。但在税额比较大的时候,可能就会有人想要逃税,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逃税罪。那么实践中,是不是只能由自然人构成逃税罪?逃税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逃税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吗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法律规定的逃税罪的犯罪主体都有哪些人,也就是什么样的人可以构成此罪,如果其中规定有单位的话,则就可以认定逃税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反之,则不然。

逃税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具有纳税义务或者扣缴税款义务的人(包括单位和自然人):

(1)纳税人;

(2)扣缴义务人。

①只有法律规定具有纳税义务或者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才具备逃税罪的资格;其他人不成立逃税罪,但可以成立逃税罪的共同犯罪。

②代征人是指接受税收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委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代征少数零星分散的税收的单位。代征人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行为主体,不属于逃税罪的犯罪主体。

二、逃税罪怎么判

(一)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四)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五)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六)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七)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综上所述,逃税罪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因为法律中明确规定逃税罪犯罪主体仅限于具有纳税义务或者扣缴税款义务的人,但同时包括单位和自然人。关于“逃税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吗”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但愿能帮助你解决疑惑。

·法律规定嫖娼治安拘留多久
      嫖娼治安拘留多久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


·嫌疑人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
      一、嫌疑人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


·单位犯罪构成中止的条件有什么?
      单位犯罪构成中止的条件有什么?(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


·刑拘批捕后的程序的哪些?
      一、刑拘批捕后的程序的哪些? 批捕后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1.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售假一般是以什么罪起诉的
      一般是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起诉。制假售假是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的统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假售假与制售劣质产品行为被统一归纳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在司法认定上,不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属于制假售假行为,从事此类商品的储存、运输行为,也属于制假售假。《刑法》第...


·串通投标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串通投标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


·网络诈骗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由于目前社会上网络诈骗行为对我国网络环境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国家为了能够营造一个您放心使用的网络环境。对我国出现的网络诈骗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其中最明显的就是通过网络诈骗行为进行定罪量刑。希望通过法律的手段对网络诈骗行为实施打击。那么,网络诈骗罪...


·寻衅滋事罪中的凶器如何认定?
      凶器,指的是凶杀与伤害案件中形成损伤的致伤物。凶器是凶杀与伤害案件中的重要物证,对认定罪犯能起重要的证据作用。常见的凶器有斧头、锤子、菜刀、棍棒、砖石和匕 首等。凶器,按字面上的理解就是行凶的器具,从法律上说,凶器的概念要因时、因地的不同而不同,比如,你蓄 谋杀人,那么为了杀人而...


·司法鉴定重伤二级如何量刑?
      在一些刑事案件或者交通肇事事件中,往往会对受害人造成人身的伤害,发生此类情况后,犯罪嫌疑人不仅仅要支付赔偿金,还需要负法律责任,很可能会入狱服刑,那么,司法鉴定重伤二级如何量刑?我们结合相关法律为您作答: 重伤二级与具体的伤残等级之间没有关联。 重伤是对伤者的伤情鉴定结...


·公安机关不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管辖权吗?
      公安机关不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管辖权吗?公安机关不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管辖权,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侵占代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他人遗失的财产和他人埋藏的财产,而侵占罪是属于告知才处理的案件,非法侵占罪不属于公安局管辖。《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


·未成年刑事传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刑事传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唤或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2、成年犯罪,由监护人陪着去派出所询问他所犯法,监护人必须在场,听警察有没有引诱未成年人说不概说的话,不可刑事传唤,派出所办案人员,询问笔录问完了,12岁未成年不成担刑事责任,所以不能刑事传唤,监护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