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通常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往往会将房屋与车位分开销售,其中

通常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往往会将房屋与车位分开销售,其中房屋是一个价,而车位又是另一个价。但在一个小区内,可以作为停车位使用的地方比较多,那是不是每一个地方开发商都有权销售呢,这就要看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有哪些形式

目前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存在可以分成二类四种形式:

第一类是城市区域或商品房住宅小区里,独立建设的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场);

第二类是商品房住宅小区内的地面停车位、楼房首层架空层停车位、楼房地下停车位(场)。

二、怎么确定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

1、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场)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政府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律文件中,均明确规定多层经营性停车位的土地使用权面积,该类停车位建筑物(面积)是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因此,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可以依法独立办理房地产权的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该类停车场的房地产权利人为持有《房地产证》的当事人。

2、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归属。

地面停车位是经政府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证》批准同意,在商品房住宅小区地面上直接设置的停车设施。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房屋单元办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由于地面停车位是直接设置在土地表面的停车设施,即是直接设置在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使用权的土地表面上,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实际上是土地使用权。鉴于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住宅小区宗地号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由住宅小区房屋单元的所有人共同拥有。

3、住宅小区楼房首层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下,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不能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面积),是住宅房屋单元的从物。

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实际上是依附于房屋单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完全物权。初始登记时,楼房架空层停车位依法不能取得独立的房地产权,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在转移登记时,其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房地产权依附于取得《房地产证》的房屋单元。

根据本文以上阐述的房地产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商在转移房地产时,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不能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房屋单元中分离或分割,不能将首当其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产权约定为房地产开发商所有。否则,将违反相关房地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小区房屋单元后,房屋单元办理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应依法随房屋单元的转移而转移。

可见,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依附并归属于该幢楼房的全体房屋单元所有人。

4、小区楼房地下停车位(场)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下,楼房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亦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因此,楼房地下停车位的产权状况与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产权状况如出一辙,楼房地下停车位的房地产权依附并归属于该幢楼房的全体房屋单元所有人。

通过上文的分析,您应该对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有所了解了吧。此时位于不同地方的停车位,实际的产权归属不一样,而作为开发商也只能对其中自己所有的车位进行出售,不过如果是出租给业主使用的话,则也是可以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交通人伤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报案。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二)、现场处理。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


·一、春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一、春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一般是10天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尾椎骨折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尾椎骨折误工费怎么计算? 1、可以在诉前或者诉后申请进行伤残鉴定。不清楚伤势具体如何,但确实是要到伤愈稳定后才能做鉴定,有骨折,伤残等级至少在10级,如果是内固定(有钢钉的那种),则是9级。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吉林省车祸人伤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吉林省车祸人伤误工费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的话有两种解决方法: 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 2、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可以拖着等有钱再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受害人为治疗因交通事故所致伤病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


·离职后个人社保怎么交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第二种就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1、单位代缴:个人可在代缴机构进行社保的贷款,代缴社保一般可缴纳五险,用户只需要自己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用即可,另外一般代缴机构会收取一定的代缴服...


·开车等红绿灯玩手机会不会扣分?
      开车等红绿灯玩手机会不会扣分?开车等红绿灯玩手机会被扣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给予驾驶人警告或记2分并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二、交通违...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划分比例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划分比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


·租来的车位属夫妻共有财产吗?
      租来的车位属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租来的车位属夫妻共有财产吗? 租来的车位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主要是看是否是婚后租赁的。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怎么赔偿?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怎么赔偿?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的(如上班族、公司白领),需要提供《收入证明》。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2、没有...


·江苏商业车险费改时间规定是什么?
      江苏商业车险费改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江苏商业车险费改时间 为进一步释放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红利,让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消费者,保监会近日决定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降低商业车险费率水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