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借名买房的现象在我国房地产买卖市场上是比较常见的,主要原因在

借名买房的现象在我国房地产买卖市场上是比较常见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房地产买卖限购令的政策上。借名买房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具体说来,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呢?对于购房者来说,借名购房的风险怎么防范才有效?下文中我们为你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一、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一)借名购房政策房。实践中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首先可能遭遇举报等风险。即便买了,因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出资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也非常多。而且名义产权人与出资人之间往往具有亲朋、同事等某种亲密关系,很不重视书面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因此出现纠纷时出资人无法证明购房款系由自己支付,导致面临钱房两空的局面时有发生。(二)借名购买普通房屋。1、名义产权人反悔的风险。同样,如果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2、在名义产权人领取房产证之后,至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出资人之前,如果名义产权人对他人负有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或存在离婚纠纷,则房产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卖,或者名义产权人发生意外,可能导致继承纠纷的产生。在这种情况下,出资人很难得到房屋,而可能只有要求返还房价款、违约金,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取得房产。3、即使名义产权人不存在任何违约及有违诚信的行为,那么将名义产权人名下的房屋转移登记到真正的产权人名下也要负担相应的税费。
二 、借名购房的风险怎么防范
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同时实际产权人在购房时应当从自己的账户支付房价款,并保留好付款单据。日后如发生纠纷,实际购房者可以凭书面证据以司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实际产权人还可与名义产权人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就该房地产做一个个人抵押,由名义产权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产权人。这样名义产权人就无法跳过实际产权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损害实际产权人的利益。总之,借名购房虽然没有被我国法律明文禁止,但这种行为肯定是得不到法律支持和保护的。最重要的是借名购房在实践中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如果购房者不注意收集证据,很容易是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这种损害又很难由法律进行保护。在此提醒购房者不要盲目投资房产或者冒名购买政策房,一旦出现风险结果得不偿失。人们买房时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的购房政策。我国有不少城市都有房屋买卖限购令,而借名买房就是规避限购令的下下策。虽然借名买房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明文禁止,但借名买房的风险则是非常大的。如果您确实有借名买房的必要,就要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必要时可以咨询一下房产律师的意见,再做决定。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意思?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意思?我们知道房产证土地使用权出让不不能非法转让的,对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相信大多人并不知道指的是什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转移土地所有权的市场有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之分,出让是指在以及市场进行的房屋买卖,房产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又是什么意思呢? 一、什...


·河南濮阳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濮阳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保障各省市征地补偿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任何省市、县城都是此标准上面制定符合本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河南濮阳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就是依据此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任何和征地补偿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和被征地的人们都必须清楚征地补偿...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征地补偿...


·2023年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具有稀有性,高价值土地更是如此。因此,对于高价值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十分频繁。在诸多的转让案件中,人们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的意愿变得十分迫切。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费用是多少?
      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费用是多少? 全国各地都有自己的征地补偿规定和费用标准,因为补偿费计算是参考人口和年产值数量后根据原土地不同用途制定的,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补偿费包括安置补助、青苗补偿和土地补偿三种,有建筑物和农作物的土地被征地后都能得到补偿。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补偿费是多少?以...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我们知道,不同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同的,而土地属于何种性质,是由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后确定的。有些朋友可能会疑惑,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否合理,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是按照原则进行评估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


·四川征地补偿费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四川征地补偿费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四川征地补偿标准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该怎么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该怎么写?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协议书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卯方代表人: 甲、乙、丙、丁、卯五方本为一家人,现分为五户,现将大户原承包集体的 亩土地分到各户,由各户...


·不批捕决定后直诉可以异地吗?
      一、不批捕决定后直诉可以异地吗? 直诉案件是指案件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公安机关认为情节轻微而采取取保候审,侦查完毕后直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直诉的特点就是不采取逮捕措施,但仍要经过检察院审查起诉,或决定起诉,或不起诉。直诉案件一般为轻微案件,故若能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


·农民土地使用出让怎样进行
      农民土地使用出让怎样进行 一、概念介绍和辨析 土地出让即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通过有偿的方式向单位和个人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国家对集体或个体的土地交易;土地转让即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夫妻在当地怎样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如果可以静下心来协商并能得出一个令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会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但是如果双发不能协商成功,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争端。我国法律对离婚的程序和起诉地都有规定,夫妻在当地怎样起诉离婚? 一、夫妻在当地怎样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