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我国员工个人怎么工伤认定?

工伤这种事情现在非常罕见,因为现在所有的用人单位在开展工作的同时,第一要项就是必须要求员工在工作的过程当中注意安全问题的,但是这也不能够排除因为一些预想不到的事情导致员工遇到工伤。工伤以后先不管公司的态度是怎样的,员工本人心里面一定要有一个底,就比如说,在我国员工个人怎么工伤认定?

一、在我国员工个人怎么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二、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能够了解到关于工伤认定的常识。申请工伤认定的部门都是当地的劳动保障局,员工本人或者其家属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直接到社保局,之前需要准备申请书,员工的身份证,发生工伤事故有关的材料,提交上去以后,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社保局的事了。


·上下班时间自己摔骨折算工伤吗
      在对工伤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可能因为工伤职工想要多赔,单位想少赔,或者其他的一些原因而产生工伤事故纠纷。那么此时该如何来处理工伤事故纠纷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接下来,律图小编将围绕这一问题为大家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上下班时间自己摔骨折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


·工程款清偿有几种方式?
      工程款清偿有几种方式? 一、工程款清偿有几种方式 工程款清偿依据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不论如何约定,以承包人取得其应得工程款为结束。现金支付是最为常见的方式。除此之外,通过债转股、实物分割、产权分割、租赁等方式清偿工程款也不少见。 债转股通常是指承包人将其债权作为投资与发包...


·申请工伤认定由谁管辖?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 甲方(管理方): 乙方(挂靠方): 为了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乙双方自觉自愿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工程项目及实施过程中,乙方挂靠在甲方名下,为保证该建设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工...


·上班时间打架不算工伤吗?
      上班时间打架不算工伤吗?上班时间打架不是因为工作受伤,不能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只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能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在单位工作时间突然生病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工作时间突然生病算不算工伤 一、在单位工作时间突然生病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突发疾病后引发的后果。 我国2011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


·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仲裁?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除了正常的工作之外,有的还会有其他的工作。这样的情形就是劳动者存在着双重劳动关系,有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问题。那么您是否知道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仲裁?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仲裁?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


·加工承揽合同有哪些?
      加工承揽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加工承揽合同有哪些内容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定做项目。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应进行的工作,对定作物的规格、数量和价款作明确约定。是承揽合同的必备条款。 第二、材料的提供。定作物所需的原材料提供方、原材料品名和规格。 第三、数...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可辞退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可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谁同意?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谁同意?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征求劳动者同意,并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征求用人单位同意。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